< ><BR> 一名中年男子在1960年3月18日下午将一封公文急件面交给中国人民银行,来件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当银行工作人员打开信封后,看到在一张15行红色横格有光纸上写着如下内容: </P>
< > “总理:主席办公室来电话告称:今晚9时,西藏活佛举行讲经会,有中外记者参加,拍纪录影片。主席嘱拨一些款子作修缮寺庙用,这样可以表明我们对少数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根据以上情况,拟拨给15—20万元,可否,请批示。 1960年3月18日 ”</P>
< > 上面还有当时的总理周恩来的批示:“请人民银行立即拨给20万元。”在周恩来的签字下面还注有:</P>
< > 为避免资本主义国家记者造谣:1、要市场流通的旧票;2、要10元票;(注:据记忆所及,似乎骗子要求用10元、5元、1元等旧票) ;3、包装好看一点,七时务必送民族饭店赵全一(西藏工委宗教事务部)。 </P>
< > 按照办事程序,这封有“总理批示”的文件应先送行长或副行长阅处,但当时人民银行总行的行长、副行长均在外地开会,只有计划局局长在京主持日常工作。计划局局长并不熟悉周总理签字,见信后信以为真,不敢怠慢,立即通知发行局并由人民银行北京分行进行准备。北京分行当即准备了款项,全是旧票。然后用从苏联进口的钞票专用麻袋包装(那种麻袋比常用的麻袋要小,也精致些),随即送往总行发行局。发行局指派三位工作人员亲自送往民族饭店。</P>
< > 当时民族饭店大厅有许多参加会议的人员,熙熙攘攘,工作人员一时找不到赵全一,便把麻袋放在柜台上等候。混在人群中的骗子在确认周围没有可疑情况后,便向前搭话,自称“赵全一”,并出示了一张伪造的介绍信。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提出要收据,“赵全一”即从笔记本上撕下来一张纸签具了收条,移交工作即告完成。</P>
< > 骗子收到款项后,把两个装钱的麻袋用自行车载着在胡同中穿行,直到晚上才回到位于什刹海附近的家。 </P>
< > 事情发生几天后,返京的总行官员听了计划局长的汇报,打电话向总理办公室求证,结果被,总理从未有过这样的批示,要人民银行将原件送来查看。 </P>
< > 银行3月24日将原件送到总理办公室,于是才知道这是一起巨大的诈骗案。周恩来知道后十分震怒,指示公安部限期三天破案。 </P>
< > 档案科是保存国务院机关来往文件最多的地方,“赵全一”伪造总理批示的原信被送往该科辨认。在经过一番仔细研究后,时任国务院秘书厅任档案科科长的吴空表示:</P>
<P> 一、伪造总理批示的笔迹和总理经常在文件批示的字体明显不同。总理批示文件的签字比较随意,而伪造的签字笔迹相当规整而且生硬,是刻意模仿的(事后得知骗子练习总理签名是根据公安部礼堂悬挂的总理题词的笔迹)。 </P>
<P> 二、信件用纸是红格横排式,突出的特点是中缝有鱼尾纹。1956年实行公文由直排改为横排以后,市场上就再没有发现这种中缝带鱼尾纹的纸张,中央国家机关所用的公文纸大都是自行印制的,种类繁多,形制各异。因此,他分析这种纸张可能是一些国家机关专门印制的公文纸。 </P>
<P> 按照这一线索,档案科开始翻阅档案查找,后来发现只有外贸部的公文纸大小、格式以及鱼尾纹跟伪造信件的用纸完全一致。这样查找“赵全一”的网一下从全国收缩到外贸部一角。 </P>
<P> 化名“赵全一”的案犯1960年4月3日被查出是外贸部出口局职员王倬。王倬,37岁,曾化名赵全一。1949年参加南下工作团,中途开小差,后来到外贸部工作,因对待遇低不满,产生诈骗念头。他在单位见到周总理批示文件通行无阻,便处心积虑伪造总理批示,窃取国务院旧信封加以涂改,制造了轰动一时的骗案。</P>
<P> 王倬同年8月被法院判处死刑。</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