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人民日报] (1984.05.22)</P>
> 一般北京人都还记得,‘纠正违章先敬礼’是周总理所倡导的。开车、骑车的人触犯了章法,理所当然应该接受人民警察的教育乃至处罚。但在这里,强调一个人民警察“先敬礼”,把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矛盾双方的情绪立即缓和下来:使受教育者幡然自省,格外地羞愧难言,接受教育乃至处罚;使教育者激动的感情冷静下来,用通情达理的语言,和蔼的态度教育对方,促使矛盾很快得到解决。<BR> 每当看到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争执不下的场面,我就想起周总理这个遗训。</P>
> 丁正良</P>| 欢迎光临 周恩来论坛(ZELBBS.COM) (http://zelbbs.cn/) | Powered by Discuz! 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