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外交部于1979年、1982年和1988年分别发表白皮书,将我国的西沙群岛称为“黄沙群岛”、南沙群岛称为“长沙群岛”,并声称是其固有领土,还言之凿凿地举出了所谓的历史依据和法理依据。这些“依据”是用谎言和谬论拼凑的大杂烩,在事实和真理面前就会土崩瓦解!
(一)移花接木的历史谎言贻笑大方
越南所列举的历史依据,都是根据1974年4月南越傀儡政权所发表的《关于黄沙和长沙群岛的白皮书》及次年南越《史地特刊》所载的《黄沙和长沙特考》资料。
1.被越南列为“极其雄辩的证据之一”是黎贵惇所写的《扶边杂录》一书。
黎贵惇是西山朝时期1776年的顺化协镇抚。在他仅任职半年的期间内,搜集南北朝时期广南阮氏政权的资料写成了该书,但未曾付梓仅有手抄本传世。
越南所举该书中的资料为:“广义府平山县安永社大海门外,有山名呴嶗,有四政坊居民豆田,出海四更可到,其外大长沙岛,旧多海物舶货,立黄沙队采之,行三日夜始到”;“安永社居近海,海外东北有岛屿焉,群山有一百十余嵿,山间出海,相隔或一日或数更,山上间有甘泉,岛中有黄沙渚,长约三十余里,平坦广大”,“诸番舶遭风坏于此岛,前阮氏置黄沙队七十卒,以安永社人充之,轮番每岁以正月二月受示行差,购六月粮,驾私小钓船五只,出洋三日三夜,始到此岛”。
上述的“大长沙”和“黄沙渚”,“黄沙队”驾“小钓船”行三昼夜始到。而小
钓船三昼夜走不了几十公里,故所能到达的是离越南海岸不远的岛屿和沙洲,而不是离顺化200海里的西沙群岛,更不可能是更远的南沙群岛。
越南人移花接木,把“大长沙岛”改名“长沙群岛”带到我国“南沙群岛”的头上,把“黄沙渚”改名“黄沙群岛”带到我国“西沙群岛”头上。可笑的是,他们犯了两个常识性错误,把属于“大长沙岛”(该书又称为“万里长沙”)一部分的“黄沙渚”,应分成相距数百公里的两个部分;二是犯了连小学生都不会发生的、把几十公里与几百都分不清的计算错误。
2.被越南列为另一个重要证据是,杜伯撰写的《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中的“广义地区图”极其注释。
该书中的卷一《自升龙至占城国》的图中,在大占海门至沙淇海门中间的海面上绘有一滩,其上题“大长沙以下”,相对应的书眉上文字是:“海中有一长沙”,“长约四百里,阔二十里,卓立海上。自大占至沙荣,没西南风,则诸国商舶内行,漂泊在此;东北风,外行,亦漂泊在此;并皆饥死,货物各置其处。阮氏每年冬季月,持船十八只出洋,来此取货,多得金银币铳弹等物。自大占门越海,至此一日半;自占门至此半日,其长沙之处亦有玳瑁”。
上述的“大占至沙荣”的“长四百里,阔二十里”的长沙,是“大长沙”中最危险的黄沙滩或长沙滩,是今越南广南、广义东边离海岸不远的广东群岛的圃拜岛珊瑚沙洲至磐滩之间。从广南、广义几个海门出洋至长沙,半日十多公里,一日半航程为三十公里。没有任何一个越南海门让帆船能在航行一二日或三日更不用说半日,可以到达离越南广东群岛沙洲外130海里{约222公里)外的西沙群岛和170海里(约315公里)的南沙群岛。
越南的这个证据同样犯了航程计算上的常识错误。
还可笑的是,越南把阮氏组织的为拣拾近海海难遗物的拾荒队“黄沙队”,谎称为是去西沙群岛的“考察队”!试问:他们是乘坐“私小钓船”去的吗?考察记录在哪里?越南人信口雌黄地编造谎言,怎么不打草稿斟酌一下就匆匆塞到政府文件里?
越南所举的证据恰恰证明了,越南的“黄沙”“长沙”根本与我国的西沙群岛、南沙群岛无关。越南人拙劣卑鄙的移花接木术,实在太笨拙了,只能成为贻笑大方的笑料。
(二)臭名昭著的“殖民继承论”为人类所不齿越南提出依据国际法上的国家继承理论,它继承了其宗主国法国对于西沙、南沙群岛的控制权。这是越南对国际法的肆意歪曲的谬论!
国家继承,是指一国丧失其国际法律人格或丧失一部分领土时,它的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被别国(一国或数国)所替代的法律关系。根据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的规定:新独立的国家(殖民地或附属国)属于五类国家继承之一;国家继承分为条约继承、条约以外项目(国家的财产、债务和档案)继承、国际组织成员资格的继承三项。显然,越南所称的国家继承属于第一项的范围;而实际上越南的主张恰恰违反了这项原则。
其一,越南独立后所继承的应是法国殖民者所占领的原越南领土,而不是法国殖民者侵略别国的领土!法国侵占别国领土本身就是非法的,更无任何条约保障,也不可能成为越南继承的对象。
其二,法国对中国的西沙、南沙群岛的侵占从未得到中国和国际的承认。1933年法国宣布对中国南沙群岛中的九小岛拥有主权后,立即遭到了中国政府的强烈抗议,两国一直交涉到1938年日本侵占西沙、南沙群岛为止;1947年,法国在中、法进行交防和赔偿谈判时,派兵入侵西沙部分岛屿,中国立即以中断谈判作抗议。
其三,1946年中国政府作为二战的战胜国,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规定,组织海军对曾被日本侵占的西沙、南沙群岛进行接收。
实际上,越南所宣扬的是与国际法的国家继承理论毫无关系的奴化反动的“殖民继承论”。它认为做了殖民主义、军国主义的奴才和爪牙,就有了主子的所有继承权了。它要继承是的殖民主义侵略掠夺、贪婪扩张的衣钵。它既要侵占中国的西沙、南沙群岛和南海的海洋权益,又要吞并老挝、柬埔寨,建立“印支联邦”,进而吞并其他东南亚国家,称霸亚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