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兆云
几经修改,由林默涵主持制订的“文艺条例”获得周恩来的肯定
新中国成立后,林默涵在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办公厅任副主任。1952年春,林默涵调任中宣部文艺处副处长,1954年任处长。在工作中,林默涵与周恩来的接触逐渐多起来。
1959年8月下旬,林默涵任文化部副部长。9月,又被任命为中宣部副部长,主管文艺。
1961年5月,林默涵主持起草了《关于当前文学艺术工作的意见(草案)》(即《文艺十条》初稿)。其主要内容是:为工农兵服务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文艺形式;文艺单位要发挥艺术家的作用,可以成立艺术委员会,不要党支部包办一切;努力提高创作质量,批判地继承民族文化遗产和吸收外国文化,正确地开展文艺批评等等。其中强调要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注意团结党外作家、艺术家;强调贯彻“双百”方针,反对简单粗暴和行政命令;强调尊重艺术规律,防止片面追求数量而不注重质量;强调文艺界批评要实事求是、以理服人,克服简单化、庸俗化倾向。可以说,这是针对当时存在的一些“左”的思想和做法而制订的条例。
6月10日至28日,中宣部、文化部在北京新侨饭店召开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和电影故事片创作会,检查总结几年来的文艺工作,研究调整文艺的方针政策,并讨论《文艺十条》初稿。
6月19日,周恩来到会讲话。他在事前调阅了大量文字材料,听取了周扬、林默涵等人的汇报,并同部分代表亲切交谈,倾听意见。会上,他开宗明义指明会议的主题,是要解决艺术民主的问题。他说,“现在有一种不好的风气,就是民主作风不够”,对别人的话动不动就套框子、抓辫子、挖根子、戴帽子、打棍子,搞“五子登科”,把一句话的错误、一种想法的错误,甚至把那种本来是允许的、可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各种说法想法,全都看成毒草、邪道,那就不对了,这种不好的风气必须加以改变。
周恩来强调要在文艺界树立民主作风,首先要从领导干部做起。他说:“我们常常同文艺界朋友接触,如果我们发表的意见不允许怀疑、商量,那还有什么研究、商讨呢?我们的讲话又不是党正式批准的。即使是党已经研究通过的东西,也允许提意见。”“我们要造成风气,大家都是站在社会主义立场上探讨问题,为了把文艺工作搞好,把文艺政策执行好。在这些方面各有所见,为什么不能讨论呢?”他还讲道:精神产品的生产有自身规律,不能限制时间和数量,强求一致;文艺为政治服务,要通过形象,通过形象思维才能把思想表达出来,没有了形象,文艺本身就不存在,本身都没有了,还谈什么为政治服务呢?标语口号不是文艺。讲话中特别强调:中心问题在于领导,在于教育,在于深入群众,总起来一句话,那就是要实行调查研究。
周恩来对《文艺十条》这个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反“左”倾的文件基本肯定。会后,周扬、林默涵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周恩来讲话的精神,对《文艺十条》又作了几次修改。
8月1日,中宣部把《文艺十条》印发各省市征求意见。各地文艺界普遍拥护,认为这个条例可以作为改进文艺工作的依据,借此纠正文艺领导中的“左”的毛病。有人甚至激动地提出应该把这个条例刻成碑,世世代代传下去;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它右了。中宣部部长陆定一“拿不准”,担心出现另一个极端,因此迟迟未将条例正式下发,后来又将其压缩为八条。
一次在西花厅,周恩来问林默涵,《文艺十条》为什么还不发出去?林默涵回答说,还有分歧。周恩来对扣发《文艺十条》显得颇为不满。
1962年3月2日至26日,林默涵和文化部党组书记齐燕铭受周恩来的委托,共同主持了以文化部、中国剧协名义在广州召开的话剧、歌剧、儿童剧创作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全国160多名剧作家、导演、理论家和戏剧工作者。这是文艺界一次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重要会议。会上,首先让大家“出气”,批评文艺领导工作中不尊重知识、不尊重人才、发号施令、粗暴干涉等现象,并将这些问题如实地反映给周恩来和陈毅(他们同时参加在广州举行的全国科学工作会议),并请他们作报告。
周恩来在讲话中着重谈了如何团结知识分子的问题,提出要信任他们,帮助他们,改善同他们的关系,提出要为所谓“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脱帽”,称其为“人民知识分子”,并向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专家学者“承认错误”,表示“现在利用这个机会,我作总的道歉”。
总的来说,广州会议开得是好的,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
对于周恩来所主张的为知识分子摘去“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帽子这件事,中宣部一向是有争论和分歧的。负责这次会议简报的同志,思想偏“左”,在一期简报中写道:不提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是赫鲁晓夫的观点。中宣部另一位副部长张子意发现这个矛头指向周恩来的简报后,当即扣下不发。这次会议的简报还出现了一种错误意见,说什么中宣部有三条线:一条是周恩来、陈毅抓文艺,一条是康生抓理论工作,一条是陆定一没有什么可抓。周恩来知道后很生气,在1963年的一次书记处会议上激动地说:在社会主义国家不提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并不是我首先讲的,列宁早就讲了,少奇同志也讲过,我讲了为什么就不对呢!
广州会议上,许多文艺家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文艺条例”。回京后,林默涵根据周扬交代,又对经陆定一修改压缩、显得过于顾忌的“文艺条例”作了小改动,将其送给陈毅。陈毅对此作了肯定,认为这是完全适合我国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繁荣和健康发展需要的,是成熟的文件,可以报送中央书记处。
几天后,林默涵到西花厅参加周恩来召集的一个会。周恩来一见到他,就关切地问“文艺条例”是否送给了中央,得知已送,周恩来点头说:送了就好。
4月30日,经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批示,“文艺条例”以中央名义发至全国各地。广大文艺工作者交口称赞,誉之为“文艺大法”。 |